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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川县3户企业荣获云南省著名商标
2009-02-12 08:10  文章来源:江川县
文章类型:摘编  内容分类:其它

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《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和保护办法》的规定,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于2008年11月27日召开最终认定会议,通过了《云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关于认定“云南省著名商标”的决议》,认定了201件云南省著名商标。其中,江川县3户企业荣获云南省著名商标,他们分别是云南宏斌绿色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调鼎斋牌商标,云南阳光食品有限公司注册的环阳牌商标,江川家乡园酒店注册的留玉牌商标,经认定的云南省著名商标有效期为三年,自认定之日起计。
著名商标的评选对企业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有着极高的要求。成为著名商标必须符合以下硬性条件:在市场上具有较高知名度,深受消费者喜爱;销售量大、销售区域广、市场占有率较高;产品质量优良,售后服务好,具有良好信誉;销售额以及经济效益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,已被评为云南省名牌产品。
江川县3户企业荣获云南省著名商标,是江川县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工作,认真落实各项奖励措施,实施名牌商标战略,培育地方名优品牌,发展地方特色经济的具体体现;是企业发挥主体作用,加强自主品牌建设,将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作为企业发展和扩大品牌市场占有率的动力,追求管理创新,加强品牌经营,不断提升品牌贡献能力结出的丰硕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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